买卖合同的有效期

法律主观:
一、 买卖合同 有效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 。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 , 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 。买卖合同也一样,一般在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有效期限也就终止了 。
二、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一)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体不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买受人和出卖人;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借款人和贷款人 。
(二)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买卖的物,例如设备、房屋、货物等;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即“金钱” 。
(三)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内容也不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 赠与合同 相区别 。是有偿 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 , 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 , 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五)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买卖合同的有效期限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会随着买卖活动的终止有效期限也就终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对房屋买卖行为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 并且没有法定无效事由,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合同就自始发生效力 。
法律客观:
【买卖合同的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