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劳动合同

酒店 劳动合同范本 如下: 甲方: 地址: ****: 乙方: 居民 身份证 : 家庭住址: **** 根据《 劳动法 》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 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 试用期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 , 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 , 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 , 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 , 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劳动报酬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 工资 :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________元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 ,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4页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 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 加班 加点工资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六、 社会保险 和福利待遇 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 ,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 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 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 法规 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 劳动教养 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 经济补偿金。乙方解除本合同 , 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履行 劳动合同 期间 , 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办法 3/4页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 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 , 寻求解决 。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 , 或者法定期限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 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酒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酒店工作,与工作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还要支付劳动者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
一、酒店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酒店因工资产生纠纷的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的 , 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拖欠工资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二倍工资赔偿的诉讼时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二、酒店没有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酒店没签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能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 。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 ,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酒店的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在辞职时要求补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自劳动关系确立一个月之日内,需要跟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 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
酒店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酒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酒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酒店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酒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 , 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酒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酒店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酒店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