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中途离职要赔多少

五年的劳动合同解除应该给劳动者发放五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的,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给劳动者,并且给劳动者按照他的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 。
一、5年劳动合同解除了应该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二、哪些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劳动者应该得到的补偿是按照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年限来计算,比如,如果劳动者工作满一年,那么就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而如果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但是超过了六个月,那么也需要给劳动者按照一年来计算,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五年就应当发放五个月的工资 。
可以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社会上流行这么一句话 , 毕业就是失业,因此国家以及政府也在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毕业生就业 , 并且鼓励支持自主创业 。但是,我们应该在自身找原因,不是工作找不到,是自己要求太高,这里有许多关于应届毕业生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
一、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
可以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 , 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
【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中途离职要赔多少】
四、试用有时限有工资
虽然在试用期难免如履薄冰 , 毕业生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上述信息中可以得出,劳动合同签几年是与实习期挂钩的,并且,企业不准在实习期间辞退员工 , 这也保障了应届毕业生的权益,同时,也保证了每个毕业生都可以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