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 , 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 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另外 , 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 , 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 , 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 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2、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3、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 , 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 。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4、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5、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 , 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 。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6、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 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7、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 , 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8、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 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