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履行合同义务条款

法律主观:
民法典履行合同的原则有: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按照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具体如何履行合同,具体如下所述:我国法律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且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1、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 。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 , 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 。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 , 合同也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 。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
2、履行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 , 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 。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 。
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 , 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 。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
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 ,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在标的数量上,全面履行原则的基本要求便是全部履行,而不应当部分履行,但是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 , 也允许部分履行 。
3、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 依照规定履行 。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民法典履行合同义务条款】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