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单车投放

法律分析:共享电动车的投放 , 需要向你准备投放范围内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得审核批准,才可以投放 。同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内容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条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
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 。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
连云港市推出公共自行车,目的是解决市民每天上下班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如今,公共自行车俨然成了缓解交通拥堵困境的一剂良药 。
为满足不同骑行市民需求,已于2015年3月15日开通了20个24小时通租通还站点,其余站点将根据市民需求陆续开通,并以微信的方式告知市民 , 让市民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方便出行 。
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24小时通租通还站点
1、海宁路: BRT新孔路站
2、BRT海昌路站
3、海昌路:城投集团站
【共享电动单车投放】
4、盐河路:乐天玛特站
5、孔望山东站
6、南极路:中国邮政站
7、苍梧路:儿童保健中心站
8、通灌路:九龙小区站
9、郁州路:苍梧小区西门站
10、巨龙路:同科汇丰西站
11、瀛州路:客运南站西站
12、朝阳路:鑫城旅发集团站
13、港城110站
14、香豪凯旋广场站
15、海连路:天然居站
16、华联商厦站
17、新孔路:新电宿舍站
18、景观大道:同城地产集团站
19、绿园路:市行政中心站
20、苍梧小区南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