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

法律分析:党的教育方针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事业的总方向和总指针,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和根本要求,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教育方针的制定和落实,事关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兴衰成败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
它是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内容包括教育的性质、地位、目的和基本途径等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教育方针;相同的历史时期因需要强调某个方面 , 教育方针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 。
方针主要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 。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 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 。“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 , 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
“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 。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