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劳动市场相较于传统的用工方式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就是其中之一,多运用于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 。那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下面我们就来捋一捋它们之间的区别:其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 。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 。其二,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签订,他们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合同关系 。其三,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身份上有隶属和管理的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需服从管理 。而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谁隶属于谁,谁管理谁 。其四,在劳动合同中,是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而劳务派遣合同中,实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派遣用工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其五,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 。而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得低于两年 。
二、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是否有补偿看辞退原因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签合同吗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
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 。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
第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 。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 。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 。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 。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
第四,是利于管理 。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 。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的相关知识,对于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异同点,我们一定要做好区分不要混为一谈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劳动合同较好 。
劳动合同指的是员工直接和用工单位签订稳定的劳动合同,双方是属于劳动归属关系,劳务派遣指的是两个单位之间派遣用工所签订的协议 , 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 是一般的合同关系,稳定性相对较差,所以劳动合同较好 。
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 , 并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合同所收取的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费数额相对较少,且对于劳动者本身来说更加不利 。
法律主观: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劳务派遣 工如何 签订劳动合同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 , 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 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 劳动合同 ;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 社会保险 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 社保 ; 第三 , 派遣公司如果拖欠 克扣工资 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 工资 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 , 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 工伤事故 、 劳动纠纷 如何处理 , 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 ,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和劳务合同区别】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企业公司只是用工单位,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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