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与第三人撤销权区别

法律主观:
一、债权人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在于: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
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 。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与合同解除权虽然都能发生合同效力溯及消灭的后果,但前者适用的对象是可撤销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 , 其撤销的原因只能是由法律规定,后者适用的对象是有效合同,其行使的原因即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 。
二、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 撤销权消灭 。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
行使撤销权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处于无效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 。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
(一)返还财产 。
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
(二)折价补偿 。
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 。不能返还 , 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 。事实上不能返还,是指属于无形财产的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即使返还也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对该财产已取得所有权 。没有必要返还 , 主要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认为不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因而不必要返还;
(三)赔偿损失 。
【债权人撤销权与第三人撤销权区别】
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债权人撤销无意思表示瑕疵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第三人欺诈的法律后果法律分析:第三人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律行为,不能决定其行为是否有效 , 但可以拒绝;此时,行使的是拒绝权、不完全决定权、不撤销权 。有限行为能力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完全确定的、不可撤销的行为 。行为的效力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 第三人只有决定不生效、不生效的权利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 ,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
法律分析:第三人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 , 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 , 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 ,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 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