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16条规定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法16条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 。2、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 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劳动法签订合同年限的规定法律主观:
首先 , 劳动者自工作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若未签,从第二个月开始 计算双倍工资 (最多计算11个月) , 若1年内未签 书面劳动合同,视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自用工的第一个月开始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但劳动者需要自己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 。最后,即便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祝你工作愉快 。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主观: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年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年限分为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和完成任务为限三种 。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