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不年审的后果

人力资源许可证不年审后导致日后没有办法续证,需要进行年检后才可以续证 。
人力资源许可证年检步骤:
1.你需要领取一张年检申请表,一式三份;
2.去年的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人员变动、遵章守法等情况)一式二份;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3.《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职从业人员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 。
6.核准经营办公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临时商业用途的,要到街道办事处开具临时商用使用证明不少于1年) 。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2011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核定单及个人参保明细),从业人员中有已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
8.曾受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机构还应提供相关结案材料 。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专业水平上一、准备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申请书;
2、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明细表;
3、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标准要求);
4、专职从业人员名册,3人大专以上学信网证明书;
5、为3名专职大专人员购买社保的单位社保证明;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租赁合同,或商用房产证;
7、办公设施清单明细(须有消防设施);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现场办公照片 。
二、提交资料及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三、审查
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
四、决定
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规定的 , 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五、制证
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送达
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以上是果真小编关于“人力资源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 , 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有不明白的小伙伴欢迎评论哦 。
证书案例如下: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专业水平上比较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以及《湖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事职业中介业务,必须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
一、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应业务知识,并持有职业指导员(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在本市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和常驻户口;
4、有规范的财务制度 , 并配有专职的财会工作人员;
5、固定服务场所不低于60平方米,且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或经公证的租赁证明;
6、有电话、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相应的办公设施;
7、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8、需工商部门预先核名的,要有工商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办理程序
1、申请者提出申请,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表》和《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
2、经初审合格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实地考察 。符合条件的,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申请人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
三、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
1、成立职业介绍机构的申请;
2、拟成立职业介绍机构的组织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3、《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表》;
4、《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经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的租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手续,缴纳1年以上房屋租金的证明;
6、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居所的房产证 。
四、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 。每年2月份职业中介机构必须按劳动保障部门要求 , 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 。对审核合格的 , 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盖章确认;不符合年审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年审要求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逾期不年检的视同年检不合格 。
【人力资源许可证不年审的后果】
2、一证一点经营制度 。任何职业中介机构不得出租或转借《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确需增加分支机构或连锁经营机构的,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变更营业地点或终止职业介绍活动的,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