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房卡麻将合法吗,是怎样的?

【运营房卡麻将合法吗,是怎样的?】
一、运营房卡麻将合法吗,是怎样的? 在运营过程中,房卡麻将开发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 主要来源两个层面:资质风险和涉赌风险 。房卡麻将开发属于棋牌游戏,而棋牌游戏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政府对棋牌行业制定了很多约束条件 。一个游戏平台要完全正规化、合法化的运营,必须要具备以下资质:公司 营业执照 、文网文、ICP、 著作权 、游戏版号、游戏运营备案号 。这几个证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如果在没有以上资质,或者资质不齐全的情况下,运营棋牌游戏,运营者则会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轻者罚款,重者入狱 。其次,房卡麻将是通过出售房卡 , 供玩家开设房间,利用微信邀请好友一起进行游戏对局来获利的 。在游戏中,玩家的输赢结算与平台并无关系 , 该模式本身并不含有结算功能,不触及“ 开设赌场罪 ”的核心要件——组织赌博 。市面是比较火爆的如闲徕麻将、皮皮麻将等平台就是典型的代表,他们都能被 上市公司收购 ,并且通过证监会的审核 。因此,房卡麻将开发本身并不存在违法的基础 。认为,房卡麻将开发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 , 但只要把控好这个风险的度就行了 。二、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关于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5-13)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 , 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 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 赌博罪 的,可以依照刑 法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6、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 非法经营罪 定罪处罚 。7、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 行贿 、 受贿 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8、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 违法所得 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9、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其他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1995-11-06)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 故意伤害罪 或者 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 数罪并罚。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的电话 答复 对于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赌博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