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1、双方协商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 。民法中平等主体之间以自由平等的原则进行民事活动,这也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 。房产交易中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或者开发商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和对方直接沟通 , 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法 。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求助消费者协会 。一般来说购房者与开发商相对而言,购房者是处于劣势的,所以出现纠纷的时候购房者吃亏的情况会稍多一些 。因此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抢他们作为中介从中调解 , 处理问题解决纠纷 。
3、申请法律仲裁 。当前两种方法均不奏效时 ,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过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 。发生纠纷时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另签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 而且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当事人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
4、提起法律诉讼,最后一种途径就是法律诉讼了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乃至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就只有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但是一定要针对解决额问题来针对 。房屋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在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就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是以合同为法律证据和赔偿依据,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是会先进行双方调解的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个部门监管?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领取,如果是二手房是一开始就有购房合同的 。一般来说 , 购房合同在交完首付款后,就可以和开发商签合同 。一般正式合同有2份,原件开发商会留一份,给银行留一份 , 所以购房者在还完贷款前是拿不到购房合同的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 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将要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不应超过30天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 。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
一、购房合同概述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 , 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 , 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 。
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
二、不同情况下丢失购房合同的五大补救办法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  约五十元左右 。
2.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 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 再去做 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 印花税 。
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 更协议 , 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 了 , 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 况基本相同 。
4.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
5.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哪个部门监管的 。x0d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x0d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x0d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x0d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 。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x0d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 。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 , 才能避免上当 。x0d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 , 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 , 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x0d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x0d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