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私人买卖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私人买卖房屋签的合同 , 只要不违反合同法如下规定,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
1、一般主体要求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 , 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2、特殊主体要求 。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
(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权利、承担义务 。任何一方当事人恶意拒绝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造成违约,对方均有权利依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金的赔偿数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进行计算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三、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后才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需要律师见证后才有效 , 房屋买卖合同本质上也属于一种合同,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了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进行买卖就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不能随意的进行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 , 制定本解释 。
我国于2020年12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还没有完工或者已经完工的房屋向社会公开销售,从而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产价款的合同;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时候,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这个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在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
3、司法解释规定了多种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例如:如果因为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房人正常居住使用,买房人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 可以认定有效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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