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煤矿三违指的是什么( 二 )


5、不在指定地点上、下猴车者或携带超长、超宽、超重物品乘坐猴车者 。
6、值班干部擅自脱岗,班中喝酒者;跟班干部不与工人同上同下,跟班不到点者 。(脱岗后又出现事故者,严肃处理 。)
7、井口检身人员不认真执行入井验身制度者 。
8、不按规定上下罐、在罐中拥挤打闹、提前打开罐帘的责任者 。
9、井下违章摘掉矿帽、矿灯、自救器的责任者 。
10、使用其它物品代替矿车插销、三链环的责任者 。
11、未经信号调度同意,擅自在主要轨道上人力推车的责任者 。
12、检修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者 。
13、固定岗位人员没有尽职尽责,履行职责者 。
14、固定岗位人员驿所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不打扫者,每查出一次罚款200元,被查处三次者进住安全学习班 。
15、“手指口述”法不熟练者 。
16、井下在电气设备上、在火工品箱上休息者 。
17、瓦检员记录牌不按规定填写或记录本、瓦斯牌与汇报台帐不对照者 。
18、井下停放车辆有碍安全运行,影响正常行人和通风,或停车未掩车,掩车不合格者 。
19、在绞车运行期间,私自跨过绞车钢丝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