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前科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什么】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 。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