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采访人员所有 。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采访人员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前房屋转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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