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有什么不同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 。进一步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
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
【法律依据】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有什么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保证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什么叫做保证债务?一、《民法典》规定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
二、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
资料扩展:
民法典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保证人拒绝承担相关的责任权利不在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到时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只要是在诉讼时效的都可以获得诉讼保护 。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不过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要与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区分,保证区间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其保证期间按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计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后,开始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
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二、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对应,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此债权具有特殊性,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允诺的义务对债权人而言只是期待权,并不具有现实的效力 。
2、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
3、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同 。两种形式的担保,即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