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纳税与实务( 二 )


B、2.10万元
C、2.90万元
D、3.68万元
标记未做
8、 下列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的情况是( ) 。(3分)
A、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D、加工贸易产品
标记未做
9、 以下规定正确的有( ) 。(3分)
B、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而少征或漏征的关税 , 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C、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的关税 , 海关应在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
10、 我国进口关税税率包括( )等 。(3分)
A、最惠国税率
B、特惠税率
C、协定税率
D、关税配额税率
如何将税务知识运用到会计实务中去税务会计要素受税法和会计两方面的影响 , 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学科 , 它也应该有自己的会计要素 。税务会计要素是对税务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 , 其分类既要服从于税务会计目标 , 又受税务会计环境的影响 。税务会计环境决定纳税会计主体的具体涉税事项和特点 , 按涉税事项的特点和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行的分类 , 即形成税务会计要素(同时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p>
<P> 一、计税依据</p>
<P> 计税依据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 在税收理论中称为税基 。纳税人的各种应缴税款是根据各税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相乘来计算的 。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 , 有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率)、所得额等 。</p>
<P> 二、应税收入</p>
<P> 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 , 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 , 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应税收入与财务会计收入(简称“会计收入”)有密切联系 , 但不一定等同 。</p>
<P> 确认应税收入应根据两点:①与应税行为相联系 , 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 。换言之 , 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 , 其所取得的收入就不是应税收入 , 而只是会计收入 。②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 。纳税人取得一项收入 , 如果是应税收入 , 必然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 , 即是某一特定税种的应税收入 。</p>
<P> 对应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一般也是按财务会计原则和标准进行 。但在具体掌握上 , 税法又有例外 , 如对权责发生制的修正 , 税法对某些应税行为按收付实现制确认应税收入 。</p>
<P> 三、扣除费用</p>
<P> 扣除费用是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 , 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 , 因此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p>
<P> 属于扣除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是在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基础上 , 分不同情况予以确认:①按其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是否为因果关系 , 如为因果关系 , 可按比例扣除;②在受益期内 , 按税法允许的会计方法进行折旧、摊销;③对特定项目 , 不论财务会计按什么会计原则 , 均不得超过扣除标准 。如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成本 , 在所得税中应是计税成本 。</p>
<P> 由此可见 , 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费用、支出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虽然有密切关系 , 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 。</p>
<P> 四、应税所得</p>
<P> 财务会计学与税务会计学中“所得”的含义有所不同 。财务会计中的“所得”就是账面利润或会计利润;税务会计中的“所得”即指应税所得 , 或称应纳税所得额 , 它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差 。</p>
<P> 在税务会计的实务操作中 , 企业是在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的基础上 , 按现行税法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及其选定的所得税会计方法 , 确认应税所得 , 进而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应税所得”是负数 , 则为“应税亏损”;如果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是负数 , 即为账面亏损 。在账面亏损基础上 , 按现行税法进行调整 , 如果调整后仍是负数 , 即为应税亏损 。对所得税应税亏损 , 可按税法的规定在五年内进行税前弥补 。但若企业有意虚列亏损 , 则视同偷税行为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