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情感挽回公司排名 情感挽回公司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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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事件:
6380元买咨询师“支招”
致关系僵化提出退费却遭拒
与客服沟通之后,一时心急的赵芳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表示愿意试一试,对方给赵芳报价3380元,称会提供为期1个月的服务 。
直到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赵芳见到了前男友,两人互相询问了近况,赵芳才知道,最近根本没有陌生人联系过前男友,更不存在咨询师所说的陪他聊天、打游戏的“专人” 。而前男友也知道了赵芳借助这种“情感挽回”的公司在处理两人的关系,更加生气,两人彻底闹掰了 。
回应:
称挽回感情成功率70%至85%
咨询师有资质但不便展示
协议中还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称“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未向甲方做出任何与咨询服务结果有关的结果性保证和承诺……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结果的不满意而要求返还咨询费用” 。此外,在免责条款中,协议中还不断强调“如因甲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咨询服务的效果受到影响,乙方和咨询师将不承担任何道义和良心上的责任 。咨询师在服务中和服务后均不对甲方的任何个人行为承担法律和道义的责任” 。
赵芳总结了一下,这份协议中,作为甲方的自己,权利未受到任何保护,反而是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为她设置了诸多门槛,各种“不需要负责”“不允许投诉” 。
探访:
网售挽回服务报价2500元起
多使用“不许退费”等“霸王条款”
和赵芳遭遇差不多,一名同在该公司花费3000元购买“情感挽回”服务的受害者称,经过咨询师的“挽回”,两人的关系不仅未好转反而恶化了,现在她将情况反映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经过协商,商家也仅愿意赔付600元 。
律师观点:
小心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表示,“情感挽回”协议从实质上来看,是一种委托服务合同,且有一定的道德及个人隐私属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 。
但韩骁律师指出,以赵芳所提供的《情感挽回合同》为例,其中存在一定的“霸王条款”,“这种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合同》中却约定‘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
韩骁律师进一步解释,“霸王条款”其实不是一种法律概念,在法律中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该《情感挽回合同》中,部分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条款 。
【正规情感挽回公司排名 情感挽回公司被抓】韩骁律师提示消费者,对于这种情感服务合同,由于服务提供的特殊性,很容易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消费者审慎签订此类合同,同时保留好对方提供服务的证据以避免自身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