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买的狗两天就死了 宠物店买了狗一星期死了找谁( 二 )


已立案将对店内宠物进行抽检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名为“上海宠资宠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的宠物店总部位于上海,在深圳、杭州、武汉等地均有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宠物食品零及用品零售等 。
值得一提的是,“宠资宠味”总店高管曾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旗下子公司“上海玖只猫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被多人起诉,“宠资宠味”分公司也因不同原因受过行政处罚 。今年7月18日,深圳分店因合同违法行为被罚款5000元;今年4月15日和6月13日,杭州分店因未明码标价被警告并罚款 。
深圳相关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监管?
采访人员联系到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坂田分局
进一步了解情况
该局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近半年关于该宠物店的投诉较多,登记在案的就有二十余起 。此前该店因涉嫌合同违法,市监局已对其进行过行政处罚,而目前也正对该店无明码标价、无证动物诊疗等问题进行立案 。
“现在最大的争议是该宠物店所售卖的宠物,是否在卖出前就已经感染了疫病 。我们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了宠物后,去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做检验,如确诊感染疫病,那根据诊断结果时间倒推七天,可得出宠物确实是在店里感染的,但消费者方面还给不出有力的证据 。”
“我们去店里查过,这家店宠物多来源于东北地区,且是有动物检疫票的,不过有一点,宠物送过来时检疫合格,到了销售环节会不会感染疫病就很难说了 。”王先生说,目前市监局正准备协调龙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店宠物进行抽检 。
律师:上述合同属“霸王条款”合同消费者可要求宠物店进行退货、退款或赔偿
针对消费者提到的有关问题,奥一新闻采访人员联系到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 。
郑博恩表示,宠物店出售病狗却拒绝消费者退货、退款和赔偿要求,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若宠物店在出售时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宠物及宠物用品,违反《价格法》,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
另外,该宠物店的上述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合同,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属于合同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上述违法行为要求宠物店进行退货、退款或者赔偿 。
郑博恩建议,消费者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行为 。“如消费者与商家沟通后仍旧无法达成共识,最终的解决办法只有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合同条款无效,对方退还相对应的款项或者退货 。在起诉时,建议一并查封宠物店的财产 。”
中消协:宠物交易乱象多、消费者举证难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
今年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称,随着人们对宠物陪伴精神需求的增加,我国宠物消费市场正悄然兴起,并因此带动了宠物相关的“它经济”规模的逐渐增加,宠物消费也从最初的宠物食品消费向宠物用品、宠物医疗和宠物服务等领域扩展,呈现出多样化、精细化和拟人化等特点 。
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宠物类投诉6617件,同比增长约89.17%,增幅较大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宠物服务纠纷消费者举证难、宠物食品安全保障不足、宠物交易乱象多 。宠物服务涉及配种、繁育、清洁、寄养、医疗、殡葬等一系列内容,由于宠物自身无法表达,因此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常面临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同时,宠物食品安全保障不足、宠物交易乱象多等情况也不容忽视 。
针对宠物市场存在的多种问题,中消协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研究,出台宠物培育、宣传、销售、服务、售后等相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或宠物相关服务时,要预先经营者的资质、消费者评价等信息,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宠物店进行消费,并与商家签订书面购买协议,要求商家出具发票和服务明细等书面凭证,确保宠物健康和事后维权有据 。
与此同时,宠物消费相关经营者,应当切实保障宠物食品、用品的安全和质量,出售给消费者的宠物应当保证身体健康无疾病,明知宠物或宠物相关产品不健康、不合格、不安全仍然进行销售,可能构成消费欺诈,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