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女人离婚相亲的

男方喜欢你,有能力买车买房给你那无所谓 。但话说回来,有钱有本事的男人不一定会娶你一个四十岁的离婚婆 。如果男方没能力连自己都没顾得上,只能买个屁给你 。如果你值得男方爱、深爱,你又用心爱男方,你又征求过男方的意见,他又同意的话,你的要求就是正常的 。
相亲时的一切要求,自己和别人感觉好像在做买卖,你认为妥当吗?
换个位置,如果男方相亲时对你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你年轻10岁就在县城买房子,你感觉如何?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人们往往很多时候会忘记一个道理,收获之前还有一个词叫付出 。没有付出的收获,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给的不心甘不情愿,一个是收得不安而不乐 。
当今新社会,婚姻前如果没有爱而结合,日后的生活,婚姻或许会增添很多烦恼!
其实这个过不过分,主要看男方的承受能力和男方的心里感受 。如果男方的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男方也愿意满足女方的要求,这就不过分 。如果男方的家庭承受不起,或者说男方在心里不想满足女方的要求,这个要求就过分 。
不过,我觉得女方在结婚前要求男方买房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 。如果这个要求在相亲的时候说,也不明智 。不过在相亲的时候要求买房,属于先小人后君子 。总比开始不提,结婚前再发难,要更好一点 。
很多人会说,女人要求一套婚房是正确的,不能结婚没地方住呀 。这句话我也不反对 。不过,女人在结婚前真的没有必要对男方提出婚房的具体要求 。男方负责准备婚房是我国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传统 。男方的家庭肯定会倾尽全力准备这套婚房的 。
婚姻找的是那个对的人,不是找那套好房子 。感情稳固,租房子结婚也会幸福 。感情冷漠,住多大的房子都会心冷 。
如果女方把房子作为结婚的充要条件,也无可厚非 。不过女方可以在处朋友的阶段,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依据男方家庭的经济实力,推断出来这套婚房大致的标准 。如果这套婚房不能满足女方的要求,女方大可以直接结束恋爱关系 。等到谈婚论嫁之时,才不顾男方家庭承受能力,提出要求,有的甚至要求把房子落户到女方名下,否则就以不结婚来要挟男方 。这样做很难说不过分 。说绑架也不为过 。
一件约定俗成的事,非要拿到桌面上来确认 。总给人强迫交易、买卖婚姻的感觉 。
题主说,女主是个四十岁的离婚女人 。我觉得这里面怀着敌意 。似乎在说,女人四十而且离了婚,就应该没有了讨价还价,要求买房的资本 。难道是四十岁的离婚女人要求婚房就是过分,二十岁的初婚女人就不过分吗?这其实体现了题主内心的逻辑混乱 。
说说在哪里买房的问题吧 。
题主说要在县城买房 。我想起是一个社会现象,不知是不是就是题主所说的情况 。如今,很多农村青年,结婚时都要在县城或附近的城镇买婚房 。我们这里称“进城买楼” 。当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城市肯定要比农村好很多 。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下城市生活的便利,也是应该的 。不过,农村最容易出现的现象就是攀比 。于是,很多人不顾自身家庭条件,你买我也买,有的甚至不惜债台高筑也要“进城买楼” 。这些人买完房子后,其实只是每天去城里睡觉,白天还要回村里干活 。虽然有享受,但也增添了不少不便 。
房住不炒,其实在哪里工作,在哪里挣钱,就应该在哪里买房子 。买房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能让买房子变成生活的负担与麻烦 。
如果题主的情况是我说的这样的话 。如果经济承受能力不允许,还是不在县城买房为好 。题主应该已经人到中年,踏踏实实过日子就很好了,不必非和年轻人一样赶那个时髦 。
【四十岁的女人离婚相亲的】不知题主是问题里的男主还是女主,简单说两个建议 。如果题主是男主的话,建议果断和女主分手,这个女人有点物质、还太自我、可能还有点神经质 。不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 。如果题主是女主的话,下次相亲,注意点分寸 。这么直来直去,容易把好男人吓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