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尚未结束,郑州那位从意大利回来的郭某鹏,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这个人的为人为事,不对他进行严励的法律制裁,难以向河南近亿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待 。
如果他是执行公务,谁派他出去的?该单位也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个人行为,将由其所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全部算清楚,让他赔偿 。既然有钱烧得他在国内盛不下了,非跑到国外去兜风凉快去 。好说,让他明白你既然还是中国公民,请君入瓮,让他好好出点血,排排毒,清醒清醒 。
有钱也不能任性 。疫情发生至今,国家一方面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工厂停工,学生停课,交通停运,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停止运转,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成天文数字 。
国内防疫形势刚刚好转,他竟冒天下之大不韪从疫情严重的欧洲国家飞回国内,并将病毒带了回来 。究竟他想干什么?
目前国家出于人道主义对他施以救助措施,但处罚必须从快从重从严,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惩除一人,以一警百,愿天下人引以为戒 。个人的自由必须服从于国家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2020/03/13)
在严厉的宣传形势下,还公然知法犯法,情节明显更具恶劣性,受到刑事打击是必然的,具体怎么量刑还需要更详细的情节 。郭某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防控措施的如实申报制度,在犯罪情节上存在故意,同时自己的感染造成了不少人的隔离,危害和扰乱了社会秩序,综合来看完全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具体的社会危险后果还需要进一步评估,作为量刑的主要参考依据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以处七年有期徒刑
该案的问题是,如果根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甲类传染病,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仍然划作乙类传染病 。
【疫情尚未结束,郑州那位从意大利回来的郭某鹏,会受到法律制裁吗】但是,参照之前的对类似情况的处理,在刑法上还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来追究这类违法行为,刑法上总有相近或者能兜底处理的罪名,所以也不必过度担心,只是当地公安机关公告的罪名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所以本文才重点如此作讨论 。
总之,他的行为违法没有争议,如何定罪如何量刑,比如他没有如实报告,没有自我隔离,而是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给其他人员造成感染的危险性等更为具体的违法犯罪情节来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