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成的赠与财产要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因此而发生争议的,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结婚为目的的,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 。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 。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
2、如果当地虽然没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则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
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应如何处理一、夫妻个人财产是可以相互赠与的 。夫妻属于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并没有限制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 。
2、而根据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3、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予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转移之前都还是可以撤销赠予的 。
二、夫妻房产证过户的条件:
1、同时也称为夫妻房产证变更,首先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就必须要银行盖章 。一般情况下银行不给盖章,似各个银行情况而定 。
2、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
三、非夫妻房产证过户流程:
1、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过户,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过户 。
2、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
四、有房有贷:
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若要过户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房产证过户 。
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
扩展资料:
赠与过户
1、费用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
费用
房屋过户费用
继承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