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种地大户有什么支持

把土地集中卖给大户种?谁敢卖?谁又敢买?即使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私下买卖 , 也是非法的无效合同 , 法律从一开始就不会保护无效合同!所以 , 说土地集中卖给大户属于危言耸听 , 无稽之谈 。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存在 , 国家绝不会允许土地集中卖给大户种 , 因为那是对农民的犯罪!
在中国 ,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 农民离开土地就不叫农民 。只要农民保留土地使用权 , 那怕再怎么人生不得意 , 回到农村土地上都有一口饭吃 。俄罗斯有个神话英雄叫安泰 , 他的母亲就是大地 , 每当他与敌人打得筋疲力竭时 , 只有在土地上躺上片刻 , 立马精神抖擞恢复战斗活力!中国农民也是英雄的安泰 , 土地是农民最后的庇护家园与精神家园 。只有不孝子孙才抛弃土地!
国家鉴于历史上农民走投无路时会出卖土地的社会史实 , 为了不让上无片瓦 下无立锥之地的贫雇农再出现 , 坚持土地国家所有 , 农民只有使用权 , 没有买卖权 。同时严令城市人不得分田 。目的是什么 , 就是保护农民!
那么土地流转给大户种是不是买卖?绝对不是!那是在志愿原则下 , 农民利用土地使用权当一回城里居民永远羡慕不已却享受不到的小地主 , 就是将土地租给大户种植或养殖 , 农民坐收地租 。我们这里每亩田出租每年一千元 , 假如农户家有十亩田 , 那么躺在床上不干天上就会给农民一万元地租金 , 仅凭收租金就是一个万元户 。所以 , 目前土地流转大户主要以交地租金形式而不是买卖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那么 , 流转大户租种小地主土地有利还是有弊?客观说 , 有一定风险 , 但搞得好也有赚头 。
从种植来说:假如租一百亩土地 , 租金是十万元 , 每亩二季产粮二千二百斤 , 一百亩二十二万斤粮食 , 出售要达三十万元 , 减去地租十万元 , 各种农机水电化肥农药等等成本八万元左右 , 至少每年纯收入12万元 。还是有利可图的 。但不能有百年一遇的特大涝灾或旱灾 , 否则也会亏本得惨!
关键流转大户多了一个给农民土地地租成本 , 若没有地租收入就可观了 , 毕竟地租十万元不是小数 。不管旱涝虫灾 , 流转大户先要把几个小地主地租钱苦起来 。这样一来 , 还不如进城打工来得实在 。毕竟瓦工师傅一年赚个15 万元 , 没什么风险!
农村的土地 , 现在表面上看 , 私有化程度很高 , 但事实上 , 农民对于土地只有承包出租和转让的权利 , 是没有买和卖的权利的 。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国家 , 土地是属于国有的 , 而不是私有的 。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虽然在农村这些年出现了许多的种地大户 , 他们承包 , 或者转租了许多大量的土地 。但这些土地的使用 , 是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 , 并非有钱就可以随便买卖的 。
【国家对农村种地大户有什么支持】种地大户承包到手的土地 , 要是需要跟农户签订合同的 , 合同的期限是要根据双方的约定的 , 并且是要遵循原来的土地承包的约定的期限的 。承包方只有 , 耕种权和经营权 , 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 土地是属于国家的 。
农民把土地出租转让承包给种地大户 , 原因是很复杂的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多数的人因为年龄过大或者因病而失去劳动能力 , 不得不把自己心爱的土地承包出租转让给他人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外出打工或者经商 , 没有时间耕种自己的土地 , 而出租 , 转包或者转让了自己的土地 。
种地大户的出现 , 方便了土地的的集中耕种 , 有利于大型机械和现代化新技术的进一步的科学的应用 , 解放了劳动力 , 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 , 同时 , 农民们能够从中得到一定的经济上的收入和补偿 , 应该是一种利国利民的 , 适合农村现阶段的真实情况的经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