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通知书( 六 )


一.聘用公司主体及职位职级1. 公司名称:2. 职位:3. 职级:4. 工作地点:中国北京
二.工作职责及汇报路线1. 工作职责:2. 汇报路线:您将直接向 汇报 。
三.期限三年,始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

四.薪酬福利(Compensation pack and Benefit)1. 试用期工资为税前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税前 元/月,年终奖金为税前 元/年 。2. 交通补贴:200元/月,试用期后方可享受 。3. 通讯补助: 元/月,试用期后方可享受 。4. 补充商业意外保险5.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北京市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五.试用期、工时与带薪年假1. 试用期三个月 。
2. 根据公司要求实行标准工时制(或弹性工时制) 。3. 带薪年假依据中国法规及公司制度 。
六.行为准则及保密义务遵守XXXX集团员工行为准则并履行公司重要信息资料保密义务 。
敬请阅读以上相关条款,如无异议,请签署并交回给我们 。
录用通知书是offer吗?

录用通知书

文章插图
录用通知书是offer,offer的全称是offer letter 。一般来,offer letter是指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通常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 。
录用通知书包括内容
一.对入职后的待遇作说明包括是否明确,以及如明确则相应待遇如何 。如未能明确的,可通知以合同的约定为准,但用人单位如果已经确定了劳动者的相应待遇,则可在录用通知中明确,注明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 。
二.明确冲突适用如通知书、应聘登记表与后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冲突,以劳动合同为准 。
三.明确失效条件应在通知书中明确要求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社保记录,明确与原单位无未了的权利义务,包括无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并明确报到、入职时间,如未能提供入职所需材料并按时报到,则通知书自动失效,并明确提供虚假信息应聘的,则通知书也自然无效 。

四.明确应聘者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防止应聘者随意承诺但却无意入职,导致用人单位不合理的损失 。
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吗?
录用通知书

文章插图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法律性质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要约”与“承诺”的形式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录用通知书,可以选择承诺或放弃,一旦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
如果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还就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月薪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并且同时具有公司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隐含了双方协商的过程,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亦按约定实际履行,因此,录用通知书应认定为双方经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录用通知书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 。录用通知书中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
录用通知书在法律上是什么地位?
录用通知书

文章插图
1.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份offer不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接受这份工作机会而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接受,而不接受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
2.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工作offer一旦发出并被劳动者收到,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要受到这份要约的约束,只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发出承诺之前通知劳动者撤销该要约,才能使这份offer失效 。

简介
通常所说的Offer Letter是指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有实习offer、工作offer等不同的类别 。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一般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工作offer在法律上的性质属于要约 。
录用通知书的开头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