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控诉伴侣家暴,舆论不只“吃瓜”

7月6日晚 , 诗人余秀华发文称自己被伴侣杨槠策家暴 , 遭到对方掐脖子、被抽上百个耳光等 。 7月7日 , 余秀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暴属实 , 并声称“我要出去躲躲 , 不出去的话会被打死 。 ”
对此 , 杨槠策在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委托的第三人时表示:“打了 , 没有她说的那么厉害”“扇巴掌十几下 , 有重有轻 , 但还算有分寸” 。 对于为何要动手 , 他称“我知道动手就是错 , 但当时那种场景下 , 很少有人能忍住” , 并反问“把一个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 , 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
一个是出生时因倒产、缺氧而不幸造成脑瘫 , 后来通过写作一举成名的农村女诗人 , 一个是在湖北神农架经营蜂蜜生意的90后年轻人 , 两人在身体状况、年龄外貌 , 以及社会认知度上的差异 , 使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 。
然而 , 在一段恋爱关系中 , 也许有些情感争执是源于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的分歧 , 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 。 比如 , 应该如何确定与异性的交往边界 , 怎样让爱的表达更加舒适 , 等等 。 但无论如何 , 控制好情绪 , 都是成年人的基本素养 。 在涉及家暴这类原则性问题上 , 更是没有模糊处理的余地 。 动手了就是动手了 , 任何理由都无法为暴力行为开脱 , 包括以爱之名的伤害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杨槠策所谓“把一个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的说辞 , 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 在这种逻辑框架下 , 施暴者往往摆出无奈和委屈的姿态 , 通过不断诉说受害人的“过错” , 人为制造其“有错在先”“应该被打”的幻象 , 从而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辩解 。
余秀华控诉伴侣家暴,舆论不只“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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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可就像有网友所说 , “家暴就是家暴 , 还把理由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 ”在所谓的深情人设背后 , 本质上是令人窒息的暴力阴霾 。 如果余秀华被家暴的情况属实 , 那么不管多么充满“爱意”的辩解 , 都遮蔽不了施暴者触犯法律的事实 。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虽然根据当地有关部门核实的情况 , 余秀华与男友属于同居 , 并没有领结婚证 。 但《反家庭暴力法》有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参照本规定执行 。 家暴不是“不宜外扬”的家务事 , 对家暴行为零容忍 , 让动手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 应该成为社会共识 。
值得注意的是 , 与普通人相比 , “自带流量”的余秀华在对外发声时 , 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和救助支持 。 即便如此 , 在她发了又删的控诉微博 , “可能我人品不好 , 配不上他”“他对我很好 , 就是脾气暴躁”等自我怀疑的说法 , 以及她并未第一时间报警的犹豫中 , 也不难看出一种典型的决策困境 。
在很多的家暴案例中 , 受害者不管是难以割舍的感情 , “为了维系家庭忍一忍”的自我劝服 , 还是“对方只是一时冲动”“下次不会再这样”的侥幸心理 , 都会成为阻碍其勇敢发声、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羁绊 。 对此 , 社会应该多一些体谅与共情 , 鼓励受害人勇于说出自身遭遇 , 走出被精神操控的困境 , 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 当地妇联、公安机关等部门也要保持及时关注 , 为无助的受害者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救助 , 支持他们维护自身权利的努力 。
全国妇联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 , 在中国 , 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 , 2.7亿个家庭中 , 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 。 一个个令人瞠目的数字背后 , 可能是无数个沉默的、备受摧残的灵魂 , 他们应当得到必要的尊重与保护 。
因此 , 关注余秀华疑似遭遇家暴事件 , 我们不能仅限于“吃瓜” 。 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 , 应当被依法严惩;那些“施暴有理”的谎言 , 应当被有力戳穿;那些陷于困顿、迷茫之中的受害者 , 也应该得到更多关注与支持 。 总之 , 任何“深情人设”都无法为家暴行为洗白 。 如果爱 , 就请懂得平等和尊重 。 不爱了 , 可以走开 , 但不要伤害 。
撰文/任冠青
编辑/黄帅
余秀华控诉伴侣家暴,舆论不只“吃瓜”】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