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进校测视力”的生意,得严管了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近视防治是门生意,而学生又是这门生意的“黄金客群”,因此,专注视力发财的各类商业机构总是在校园周边蠢蠢欲动。于此背景之下,“进校测视力”几乎成了一个完美的商机。因此,我们见惯了各种萦绕其间的拍案惊奇:有眼科机构进校检查视力,“顺道”给远视眼的学生配上了近视镜;有小学布置学生查视力,结果家长被套路买万元眼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近视防治不仅是个人私事,亦是国之大事。据权威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已超过50%,居世界首位。目前中国有3.2亿视力有缺陷的劳动力,每年导致经济损失高达5600亿元。正因如此,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监测制度。
不过,选择怎样的医疗机构、遵循怎样的流程、达到怎样的效果,总要有底线、守红线。不能打着“公益检测”的幌子,做推销产品或服务的事。如果本末倒置、利益先行,自然就会鱼龙混杂、乱象频生。另一方面,有关方面也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不能让学生视力数据,成为各家争吃的“唐僧肉”。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适得其时。要把“进校测视力”的生意挡在门外,需夯实两重责任:一是校方责任,谁引入谁负责;二是监管责任,全程监管,严格抽检。这样,校园视力检测才不至于被各方利益所寻租。
(原题为《“进校测视力”的生意,得严管了》 作者 邓海建)
编辑:陈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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