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查|扩散!在常山,这种疾病免费看了~

常山县结核病免费筛查治疗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肺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健康浙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肺结核疫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讨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肺结核病免费筛查及抗结核免费治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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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象

1.免费筛查对象本辖区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其中陈旧性肺结核、肺结核病例密接者、糖尿病患者等作为筛查重点对象。
2.免费治疗对象我县户籍人员,并在我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常山县人民医院)确诊、登记报告并规范完成全程督导治疗的肺结核患者。

减免范围
1.筛查减免筛查时产生的胸部X线检查费用减免,疑似患者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复查时产生的挂号费、胸部CT、痰涂片、分子生物学检查等费用减免。
2.门诊治疗费用减免肺结核病患者在门诊付费时,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常山县肺结核病患者治疗费用减免申请单》,进行门诊肺结核病治疗费用减免。肺结核病及相关并发症诊治产生的费用扣除各类医保补助后,患者自付部分实行财政补助减免。
3.住院治疗费用减免肺结核病及相关并发症诊治产生的费用扣除各类医保补助后,患者自付部分实行财政补助减免。
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按有效费用50%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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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免费范围情形
1.非结核及相关并发症以外的治疗费用。
2.已治愈肺结核病患者的后续定期复查费用。
3.不按医嘱接受住院治疗的菌阳肺结核病患者。
4.在县外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耐多药患者定点在衢州市人民医院救治除外)。
5.不接受规范治疗或不配合随访管理的肺结核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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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门诊及住院患者免费治疗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住院患者以出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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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流程
肺结核患者填写《常山县肺结核病患者治疗费用减免申请单》经属地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管理医生和人民医院接诊医生审核,到常山县人民医院就诊时,凭此申请单作为患者结算时享受费用减免的依据。初次就诊无需乡镇结防医生审核,人民医院接诊医生审核即可。
为了促进疾病康复,患者必须规范治疗,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哦:
1.在治疗期间需配合乡镇(社区)管理医师开展服药随访服务。
2.遵照医嘱,按时服药,不漏服、不少服,完成规定的疗程,并在服药后由家庭督导员按时做好记录。
3.严格按诊治医师预约的复查时间,到医院复查配药,留取合格痰标本送检及复查X线、肝功能等。
4.如在服药期间出现副反应,请及时与诊治医师联系,不得擅自或终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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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常山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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