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细落实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备案制度,扎实做好全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近日,市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部署开展2022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全面清理辖区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并组织专家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明确,对第三类医疗技术和《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19年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限制临床应用。对已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所列医疗技术,要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甘肃省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报备登记表》并申请备案。拟新开展相关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国家相关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进行自查评估。符合开展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向许可其从业的卫健部门申请备案并由其统一向社会公告。
【 限制|规范医疗技术管理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市卫健委启动医疗机构2022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本单位临床技术应用和监督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以及医疗技术评估和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并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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