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家庭过期药回收应有制度保障

_原题为:家庭过期药回收应有制度保障
□ 廖海金(公职人员)
近些天,各地陆续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如今,我国居民家庭备用药储量越来越大,过期药品也随之增多。虽然大部分城市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不少居民还是将过期药品“一扔了事”。这其中,有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相应激励机制等原因,但更多的原因是,相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回收药品品种限制严格,手续也较复杂。
为减少过期药品对环境造成污染,避免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笔者认为,应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对过期药品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药监部门可以选择信誉好、社会责任心强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长期设置固定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有序回收过期药品,统一销毁,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回收、销毁过期药品的费用。
此外,要加大对过期药品的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及时更新过期药品回收点信息,方便公众参与;实施政府财政补贴,鼓励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各种奖励形式促进过期药品回收,实现过期药品回收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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