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效|海南执行多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果显著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11月13日电 (王硕)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重点推进医改工作之一,也是三医联动的重要一环。2019年12月20日,海南省正式执行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至今,海南省已执行国家组织的五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陕西十一省”省际联盟,“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重庆联盟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共316个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9%,降价成果显著。
多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 药品降价成果显著
过去,因为药品招标“招采分离、量价脱钩”,企业为了销量往往“带金销售”,导致“高价格、高回扣、高销量”。集中带量采购的目的就是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有效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切实将药品价格降下来。
疗效|海南执行多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果显著】2019年12月20日,国家组织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的25个药品正式在海南开始销售,在海南平均降价幅度达51.8%。大多数常用药、用量较大的18种药品降幅超过50%,特别是高血压、乙肝、抗病毒等药品降幅超过了90%,原来十几块钱一片的药,降价后只要几毛钱,覆盖常见病、罕见病用药,满足患者更多临床需求。
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共有32个药品入围,在海南省平均降价幅度达61.5%,降幅超过80%的品种有9个,共有26个品种降幅超过50%,其中格列美脲片降幅超96%。不仅有阿卡波糖等口服降糖药物、奥美沙坦酯等高血压病用药,还有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片、抗癌药替吉奥、阿比特龙等药品,让患者摆脱目录内无药可用的困境。此外,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结核等患者也有了更多优质新药可供选择。
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55个中选药品,在海南省内平均降价幅度达85.28%,有32种药品的降幅超过90%,其中包括抗生素、抗癌药和降糖药等多个品种。
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十一省”省际联盟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中选药品共79个中选药品,三个批次平均降价幅度分别为44.56%、71.45%、77.38%。降幅超过80%的品种达到25个,涵盖抗癌药、平喘药、抗生素、滴眼液、降糖药和心脑血管药等多个常用品种。
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二批),重庆联盟常用药和重庆联盟短缺药共125个中选药品,上述四个批次平均降价幅度分别为67.78%、78.09%、46.65%、13.01%。涵盖高血压、冠心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降价降幅超过80%的品种26个,其中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40mg降幅达94%。
五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越来越多,覆盖常见病种类也越来越全面。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真正让患者用上降价药品,走出了药品一降价就遭弃用的怪圈。
中选药品质量有保障 可按规定医保报销
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介绍,集中采购的全部316个中选药品,绝大部分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部分为原研药,质量有保证,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据了解,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国内目前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这就意味着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海南医疗保障局介绍,对于集中采购的316种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