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刚刚通报!河北新增2例确诊病例|石家庄晋州、栾城区、灵寿、元氏最新通知+提示( 三 )


三、依法打击涉疫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以及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打击涉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3.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在疫情防控期间,借机实施盗窃、聚众哄抢、抢夺、毁坏、侵占、挪用涉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15.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组织、参与聚众赌博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17.在疫情防控期间,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示威、聚集滋事、冲击政府机关或政府疾控、防疫部门、哄抢防疫物资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或者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通告、公告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裁量,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晋州市人民法院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
晋州市公安局
晋州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9日
灵寿县
灵寿县关于转发无极县2例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灵寿县全县居民:
当前正是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应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现将无极县2例违反防疫规定案例通报转发如下,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1.无极县东侯坊乡李某不遵守涉疫地区来县返县人员报备规定,故意隐瞒其子为涉疫重点地区辛集市返县人员,未如向村委会报备,后经“大数据”推送查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无极县公安局已对李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该人员正在隔离点隔离,待隔离结束后依法处罚,执行拘留。
2.无极县大陈镇李某某不遵守涉疫地区来县返县人员报备规定,故意隐瞒涉疫中重点地区晋州市旅居史,未主动向村委会报备,后因本人发热才报告行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无极县公安局已对李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该人员正在发热门诊治疗,待治疗结束后依法处罚,执行拘留。
因瞒报、虚报、迟报个人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防疫抗疫伟大战役!
灵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河北省卫健委、
掌上栾城、元氏发布、灵寿发布、晋州发布
栾城区|刚刚通报!河北新增2例确诊病例|石家庄晋州、栾城区、灵寿、元氏最新通知+提示】编辑/董征、魏鹏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