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陪诊服务存在法律隐患,需合理引导
尽管个人陪诊服务的兴起对老年人是件好事,但从法律的角度,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还是看到了一些隐患。
展曙光律师表示,陪诊相当于陪同患者去医院就诊,从表面上看,是一方向给另一方提供了服务,也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被陪诊者由于本身患者的身份,相对正常人生命安全隐患更高,因此双方最好能明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至于未来这种新兴陪诊业务员是否存在资质认定问题,展曙光律师认为,并非一定要交由某一方来认定审核,进行行政监管。"目前看必要性不大,但可由行业协会或者专业组织出具一些规范标准进行合理的指引和建议,引导新兴陪诊服务的良性发展。"展曙光律师说。张侃教授认为,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不能仅依靠市场自发的陪诊导诊服务,也应从政策层面、系统设计、医院管理、医保体系优化等方面不断改进老年人的就医体验。"电子挂号平台的设计可不可以对老人友好一些?挂号界面能不能少一些商业元素的浸染?医院能否在老人挂号时为老年人提供全科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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