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历史上真实的“赘婿”


□云韶
前不久 , 由郭麒麟、宋轶主演的电视剧《赘婿》在网上爆火 。 借助这部电视剧 , “入赘”这种婚姻形式 , 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
如今讲究婚姻自由 , 男子即便做“赘婿” , 也没有什么影响 , 既不耽误工作 , 也不会疏远亲情 。 但是在古代 , 一个男子若是成了“赘婿” , 则会面临千夫所指的窘境 。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 “赘婿”就是对男人的一种侮辱性称呼 , 是一个充满贬义与歧视的身份 。
一个“赘”字 , 就描摹出了“赘婿”地位之低下 。
关于“赘”字的最初含义 , 颜师古的说法最具有代表性 。 他说:“谓之赘婿者 , 言其不当出在妻家 , 亦犹人身体之有肬赘 , 非所应有也 。 一说 , 赘 , 质也 。 家贫无有聘财 , 以身为质也 。 ”简而言之 , 颜师古将“赘”解释为“质”或者“肬赘” 。
“质” , 有抵押之意 。 颜师古这句话的意思是 , 古代贫苦人家的子弟 , 为求生存 , 会将自己抵押给富人之家来维持生存 。 这些人就是“赘婿”最初的来源 。 在古代 , 但凡作为“质”的人 , 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可言 。 即便像秦始皇这样的秦国王子 , 在赵国为“质”时都备受欺凌 , 更何况贫苦人家的子弟呢?因此 , 早期的“赘婿”其实就是奴仆 。 既然是奴仆 , 对于女方一家来说 , 他们就是可有可无之物 , 就像身体上的“肬赘”一样 。
不过 , “赘婿”的地位还是比普通奴仆要高的 。 道理很简单 , “夫以妻荣” , 这点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相关文献中也有所体现 。 像《史记·滑稽列传》中提到的淳于髡便是一个例子 。 作为齐国的一个“赘婿” , 他依仗过人的才能 , 帮助齐威王达成了“威行三十六年”的霸业 , “赘婿”的身份并没有成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 。
不过 , 到了秦汉时期 , “赘婿”可就没有这么风光了 。 在当时的人看来 , 一个男子做了“赘婿” , 不仅背叛了父母 , 更忘掉了祖宗 。 这样的人 , 既谈不上“孝” , 更谈不上“忠” , 一个“不忠不孝”的人 , 就应当被人们所唾弃 。 从《睡虎地云梦秦简》可以看出 , 秦代赘婿的地位和商贾的地位一样 , 稍有不慎就是发配边疆的下场 。 至于汉朝 , 儒学兴盛之后 , 人们对于“赘婿”的批判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 《汉书》记载“孝文皇帝时 , 贵廉洁 , 贱贪污 , 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 , 皆禁锢不得为吏” , 就是说商人与赘婿连做官的权利都被剥夺 。
自秦汉至魏晋南北朝 , 在这长达近八百年的时间里 , “赘婿”一直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 一直到隋唐时代 , 这一群体才看到曙光 。 隋唐是中国历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分裂动荡后的再次统一 。 这一时期经济、文化高度繁荣 , 多民族相互融合 , 中外交流频繁 , 由此形成了兼容并蓄、较为开放的社会风气 。 礼法束缚稍松 , 女性地位较高 , 贞节观念淡薄是其中的主要表现之一 。 在这种情况下 , “赘婿”的地位有所提高 , 一些社会上层甚至开始争当“赘婿” 。
一些社会上层之所以争当“赘婿” , 与门阀宗族制度有关 。 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顶峰的门阀宗族制 , 在唐中期仍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 在整个隋唐的大部分时期 , 士族都占据着社会分层体系中的最高端位置 。 结婚讲究等级 , 在唐代仍然风行 。 对什么样的人可以结婚 , 可以和哪个阶层的人结婚有着明文的规定 。 “诸杂户不得与良为婚 , 违者杖一百 , 官户与良人女者亦如之 , 良人娶杂户女者亦如之 , 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两等 。 ”“当色为婚”和门当户对依然是隋唐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隋唐士人喜欢与魏晋南北朝承续下来的旧族大姓 , 如太原王氏、范阳卢氏、荣阳郑氏、清河与博陵的崔氏等通婚 。 借助这些家族的力量 , 这些士人的仕途将会变得非常坦荡 。 因此 , 为了前途 , 很多王公子弟甘愿入赘世家大族 。
宋代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招赘婚姻作出了相关规定 。 这种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对赘婚婚礼的规范 。 宋代婚姻过程呈现出了书面化倾向 , 突出表现在对婚书的要求 。 如果实行的是招赘婚 , 那么需要在定贴上显著标识入赘 。 二是对“赘婿”在女家的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 宋朝法律明确 , 倘若妻子身亡 , “赘婿”身处财产继承的第三顺位 , 与“出嫁亲姑姊妹姪及同居营业三年以上亲属、义男、随母男等”并列 , 从而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赘婿”具有财产继承权 。 与此同时 , 法律还对“赘婿”继承财产的数量进行了限制 , 北宋时期 , “赘婿”可以拿到除殡丧营斋费用之外的三分之二甚至全部 , 到南宋时期 , 这个比例降为十分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