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管理制度 品牌 百货商场 大型
7、成共识 , 写出书面调整报告 , 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
二、楼层个别品牌调整个别楼层的调整 , 由楼层或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大类分布、平米产出、品牌结构等 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 经公司业务评审小组民主表决 , 审议通过调整方案 。
第三章品牌装修管理规定、审批管理程序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 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 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 电气线路、开关箱等) , 并提供灯具、 电线及 PVC 管的合格证 。
由商场经理签字 , 而后业务部、保安部、工程部审批 , 工程部审批时 ,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批 , 审批通过后 , 工程部方可审批合格 。
公司总经理 审核、签字 , 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
2、办理 。
8、动火、动电手续 , 交保安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
4、商场、工程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 , 最后接火营运 。
、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 接电 。
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 ,责令整改 , 并处以罚款 1000 元 。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
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 , 并处以罚款1000 元 。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罚款 500-1000 元 。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并罚款500-1000 元 。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
一经发现 。
9、 , 立即整改 , 并罚款200-500元 。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根据损坏情况进行 处罚 , 最低 200 元 。
7、严禁私自钻顶棚 ,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
一经发现 ,立即整改 , 处以罚款 500-1000 元 。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译码器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处以罚款500-1000 元 。
9、严禁私自移动银台和电讯设施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处以罚款500-1000 元 。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 , 遗留安全隐患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罚款 200-500 元 。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罚款500 元 。
12、 。
10、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罚款200 元 。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 。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罚款 200-500 元 。
14、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 一经发现 , 立即整改 , 罚款 100-200元 。
15、 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 , 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 级不燃材料 ,B1 级难燃材料 , 如不能满足要求时 , 应刷防火涂料 , 否则 , 不予验收接电三、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规定1、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安装作业 , 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 。
违反规定 , 立 即停止作业 , 并处以罚款 500 元 。
2、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 不得动工 , 而且手续图纸要留 。
11、存 动工楼层 , 并到工程部备案 。
否则立即停工 , 并处以罚款1000-2000 元 。
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 ,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 具 。
一经发现 , 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
4、 照明支线导线型号截面为 BVF 2.5且必须穿 20阻燃PVC管 , 局部用金属蛇皮管 ,严禁用BBV型护套线或绞线 。
5、 开关箱电源线必须用BVF 4、 20阻燃PVC管 。
6 用电量大于500W或灯数超过5个者必须加装PZ型开关箱 , 不足500W可使用墙壁开 关 。
7、 牛眼灯和轨道射灯 , 单只最大容量为 50W 12V,严禁用220V射灯和碘钨灯 。
除珠宝 及化妆品柜台 , 其他区域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
8、灯 。
12、箱必须加装散热孔 , 并要求结构合理 , 更换灯具方便 。
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 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 , 空调开关等 。
9、 胶布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 , 导线连接应用焊接或压接(或在密封盒中连接) , 无条件 时可以用麻接 , 但对 2.54平方毫米的导线 , 其麻接长度不得小于 1厘米 。
10、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 , 灯具选用节能型(且最好用“菲利浦、索恩、阳光”灯 具厂产品) , 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严禁使用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39915.html
标题:大型|大型百货商场品牌管理制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