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住三天花37万 酒店方称无过错拒绝调解

光明网 10-27 14:52【 男子在酒店住三天花37万, 酒店方称没有过错拒绝调解】近日 , 谢先生在桂林水印长廊酒店交了37万房费 , 约定在该酒店“紫云居四居别墅”入住30天 , 双方签下合同 。 没住几天 , 谢先生因公干退房离开桂林 。 谢先生返回桂林后想续住 , 酒店方却将谢先生租的别墅预定给了其他人 。 协商无果后 , 谢先生拨打消费者协会求助 , 酒店方以“已履行完合同”为由 , 拒绝调解 。 (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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