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海辛:对@吴老豆《制度VS文化之辩》的答复

对@吴老豆 《制度VS文化之辩》的答复文/范海辛首先要纠正吴的一个错误 , 我与吴关于制度与文化关系的辩论 , 发生在2018年5月 , 不是庚子瘟疫流行的今年 。 也就是说 , 吴的谬论在被我批了两年后 , 才憋熬出了这么一篇狗屁不通的短文 。吴在此文中写到:“文化是什么?文化是人文和教化 。 人文包含语言、文字、建筑、艺术等 , 教化包括宗教、习俗、道德价值观之类 。 ”如果人文包含他所说的语言、文字、建筑、艺术和等这几项 , 那么知识、图腾算不算?考虑到吴的文化水平低 , 表述能力差 , 我来替他完善他要表达的人文的内涵 , 人文主要包含两项:1)语言及其外化(文字);2)审美;3)等(其他) 。 构成文化的另一要件“教化” , 也是如此 , 含义模糊 , 表述不清 。我要反问吴 , 如果文化就是人文加教化 , 那么知识算不算文化?你当然可以狡辩说 , 知识包含在“等”这一项里面 。 猫眼里另一位叫@唐老鸭子 的认为 , 文化与知识二者完全不同 , 或许你也如此认为?还要反问的是 , 教化与人文二者有何区别?宗教里面就没有人文吗?儒教以仁义为宗旨 , 仁义不属于人文吗?二人争论 , 并不祈求说服或压倒对方 , 而是给旁观者看的 。 我可以把我对文化的定义摆一下 , 请旁观者比较一下 , 谁对文化的定义更合理 。我以为对文化的定义要符合以下三项要求;1)不能用被定义者的外在形象或功能当做定义 , 必须以被定义者的本质来定义 。 譬如水 , 你不能说水是无色透明的液体 , 也不能把水定义为人畜能喝的液体 。2)定义要符合“奥卡姆剃刀”的要求——思维经济 , 即简单明了 。 甲定义要400个汉字 , 乙定义只要10个汉字 , 那么乙定义优于甲 。3)对文化的定义还要符合文化的主体性 。根据上述要求:我对文化的定义如下:文化乃人类存在的方式 。 这是对广义文化的定义 。 你是靠种地为生 , 那么你的存在方式就被称为“农耕文化” , 你是商人 , 那么你的思想与行为就表现为商业文化 。广义文化分为三种不同形态:观念形态;制度形态;器物形态 。 观念形态的文化是狭义文化 , 狭义文化是广义文化的核心 。 观念外化形成制度 , 观念物化形成器物 。 吴所言的建筑 , 就是观念文化的物化 。观念文化包含这五个功能模块:1)价值方向;2)伦理道德;3)思维模式;4)谋生技能(康德称为“熟巧”)5)审美心理 。吴对文化的定义只包括价值方向、伦理道德与审美心理这三项 。 至于我的定义与吴的定义孰是孰非 , 各位读者心里有数 。说完文化的定义 , 接下来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是如何来的?按照我的定义 , 制度是观念文化的外化 , 吴的回答是:“人类的第一个制度是自然法则 , 即人类的第一个制度是自然形成的天上掉下来 。 人类社会而后的制度是人性欲望与权益争斗中所发明创造 。 ”简言之 , 制度乃由欲望及其体现的利益为根所形成的的 , 与文化观念无关 。我以为 , 吴的其他言论无批判价值 , 惟此点值得撰文回复 , 因为持有类似观点的不在少数 。 我记得在2018年5月份 , 我在凯迪猫眼里与网友辩论制度还是文化决定历史的问题时 , 就有网友提出类似的观点 。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 , 著名教授秦晖先生也持此论点——利益决定论 。吴的这个论点如果能够成立 , 必须预设一个前提 , 即 , 人性与人的欲望是一致的 , 至少是大同小异的 。 我以为 , 这个前提是存在的 , 也是正确的 , 我本人也同意人性的一致性 。吴的逻辑大致如此 , 我拳头大 , 所以我为王 , 我当了大王 , 就要把失败者当做我的奴隶 , 而奴隶则拼命反抗;一旦有一日奴隶可以推翻大王 , 便取而代之 , 然后失败为奴的一代再周而复始开始下一轮循环 。 如果要说文化在这中间起何作用 , 不过是大王为奴役奴隶的一番说辞 , 为王者说 , 为何我能做大王 , 因为我是真龙天子 , 我受命于天 , 所以我拳头大 , 该做王 。反抗者则言 , 你是假的 , 我才是真的 。 要使这话能说服其他奴隶 , 这位反抗者就要借助文化 , 除了你假我真之外 , 还可以编造说你坏我好 , 或者是打土豪分田地 , 等等 。 文化可以变来变去 , 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利益、欲望 。 过去的帝制时代 , 好像的确如此 , “江山代有才人出 , 各领风骚数百年” 。问题是 , 如果西方不打上门来 , 社会发展的确没有文化的事 , 要说文化有用 , 不过是幌子与遮羞布 , “刘项原来不读书”嘛!西风东渐 , 德赛二先生莅临东土 , 从此搅得神州大地鸡犬不宁 。 民主与科学 , 都属西方文化 , 为何一样的欲望和利益 , 西方就与中国不同呢?细究起来 , 也离不开人性的欲望和利益 。 首先是人家发明了上帝 , 国王只在上帝之下 , 真正的权柄在上帝手里 。 与东土不同的是 , 人家因为信上帝而发明了不同的文化 , 这种文化认为每个人的欲望都是有罪的 , 因此欲望和利益都要有所节制 , 而且国王与农夫都是上帝造的 ,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 不能因为国王的拳头大就可以胡来 。 于是因为文化的不同 , 所以西方一开始(封建时代开始) , 他们的制度就与中国不同 。 中国是皇帝独裁 , 中央集权 ,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 西方是分封建制 , 我是男爵 , 我的臣民只认我 , 不认国王 。 这与中国自秦以来以来的大一统又不一样 。更奇特的是继承了希腊理性主义的古罗马 , 他们发明了一套形式重于本质的法律系统 。 这是对人的利益进行合理规范的一套制度 。 譬如某人怀疑自己老婆在外偷汉 , 所生子女不是自己的种 。 如果是本质重于形式的法律 , 那么就是滴血认亲 , 放到现在则是查验基因 。 而罗马法是形式主义的法律 , 法律规定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你老婆所生的都是你的 , 用不到查基因 , 哪怕你在外当兵打仗几年没回家 。 罗马法的复兴 , 给中世纪的欧洲带去了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 , 由此催发了英国的大宪章 。 从君权神授到主权在民 , 人性还是原来的人性 , 但是观念改变了 , 共和国取代了王国——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 而导致制度变化的原因在于观念——君权神授变为主权在民 。你还可以狡辩 , 原来的国王和贵族 , 变成总统和议员 , 外表变了 , 实质没变 。 但是国家实力变了 , 小小的英伦三岛一下子变成了日不落帝国 。 吴承认 , 制度有先进落后 , 有好有坏 , 那么是什么造成先进落后或好坏的呢?吴可以说这是由于天生的人性(吴必须修正自己原来的预设——人性都是大同小异的) , 那么我们就要追问 , 为何好的人性都在西方 , 中国自秦以来 , 好的人性就出现不了呢?有网友在吴的此帖后跟帖指出:文化论的例证 , 海地;制度论的例证 , 南北韩 。我再补充一下 , 文化论的例证不止海地一例 。 非洲利比里亚是美国黑人跑到非洲 , 完全按照美国的制度建立的一个国家 , 结果是一个失败国家;墨西哥宪法照抄美国的 , 结果如何?菲律宾原来是美国殖民地 , 政治建构与制度也是照搬美国 , 结果如何?所以 , 制度决定论可以休矣 。那么南北韩 , 东西德 , 以及大陆与台湾 , 文化一样 , 因为制度不同 , 结果完全两样 。 岂不是证伪了文化决定论吗?非也 。这两个地方在二战后选择的文化不一样 , 一种是马列文化 , 一种是西方文化 。 因为文化观念不同 , 才有不同的制度 。 所以文化决定论没被证伪 , 而是通过了证伪 。 有人说是选择了马列制度 , 而不是马列文化 。 那么我再问 , 是先有马列制度还是先有马列文化的?以上答复 。 不知@吴老豆 以为如何?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