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沅陵农商银行员工冒用贫困户名义贷款数百万 并挪用144名储户定期存款挥霍

近两年 , 沅陵农商银行已经有3名员工因挪用单位资金受到了刑法处罚 。

贷款|沅陵农商银行员工冒用贫困户名义贷款数百万 并挪用144名储户定期存款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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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沅陵县人民法院披露刑事判决书 , 显示沅陵农商银行七甲坪支行员工周某因挪用资金罪获刑 。
沅陵县人民法院查明 , 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 , 周某在沅陵农商银行七甲坪支行担任柜员 , 其利用职务便利 , 采取虚假挂失将资金转入他人账户支取 , 或者直接提前支取等方式 , 挪用储户定期银行存款144笔 , 取得资金1116.33万元 , 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投资及吃喝玩乐等开支 。
之后 , 周某被调入蚕忙支行担任信贷员 。为了获取资金用于生产生活消费 , 其利用职务之便 , 借用他人名义 , 伪造虚假的贷款资料 , 以骗取贷款资金的方式 , 挪用资金140万元 。
2016年 , 周某再度被调回七甲坪支行 , 并担任信贷员 。由于挪用储户资金很容易事发 , 周某又无法归还亏空 , 其继续借用和冒用他人名义骗取所在任支行的贷款 。至2018年 , 其在当事人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 , 借用19人名义骗取贷款挪用资金395万元 , 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 冒用25人的名义挪用贷款380万元 。
据了解 , 被周某冒名或借名的贷款人和担保人 , 大多数为贫困户、低保户以及残疾人 。为获取资金 , 周某或与当事人协商给予当事人部分贷款 , 或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申请贷款 , 其主要目的就是骗取银行资金 , 用以填补此前挪用定期存款造成的大额亏空 。
【贷款|沅陵农商银行员工冒用贫困户名义贷款数百万 并挪用144名储户定期存款挥霍】综上所述 , 周某在沅陵农商行任职期间 , 累计挪用储户资金1116.33万元 , 骗取贷款挪作他用915万元 。之后周某归还137笔储户定期存款本息1241.52万元 , 归还挪用贷款63.37万元 , 剩余共计891.85万元未能归还 。
另外在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 , 周某利用自己与蚕忙支行工作人员熟识的关系 , 在5名贷款人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 , 借用其身份 , 编造虚假贷款资料 , 骗取贷款160万元 。
沅陵县人民法院认为 , 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和骗取贷款罪 。2020年8月 , 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 , 并处罚金2万元 。
此外 , 沅陵农商银行还有两名员工因挪用资金罪获刑 。2019年10月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的判决书显示 , 沅陵农商银行90后柜员颜某盗窃系统账号密码挪用400余万资金用于网络赌博 , 最终获刑4年6个月;2020年5月29日 , 该院披露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 , 沅陵农商银行盘古支行副行长钟某挪用贷款166万元获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