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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 , 据大河报报道 , 近日 , 男子小李(化名)陷入了崩溃当中 。 2个月前 , 妻子小娟(化名)剖腹产生两人爱的结晶 , 一家人喜气洋洋之际 , 小李却在无意间翻阅到妻子的病历本 , 竟然发现妻子患有艾滋病 , 追问之下妻子承认自己早已知晓病情 , 小李一气之下把婚检机构告上法庭 , 却遭到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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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光积蓄娶妻 , 却被隐瞒患有艾滋病
小李与新婚妻子小娟结婚时 , 按照农村习俗 , 给了小娟家巨额彩礼 , 并且按照对方要求购买了金银首饰等 , 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 即便如此 , 为了迎娶小娟 , 小李还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 高朋满座 , 座无虚席 。
两个多月后 , 小娟在医院剖腹产生下了两人爱的结晶 , 小李一家高兴极了 , 更加待小娟为如亲人 , 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断升温时 , 小李无意的一个举动 , 让他看傻了眼...
某一天 , 小李帮妻子收拾东西 , 无意间翻阅了妻子的病历本 , 他翻开一看 , 里面清楚记载了妻子感染了HIV感染 , 即艾滋病 。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 小李立即质问妻子小娟 , 在小李的追问下 , 小娟无奈地道出了她隐藏多年的秘密:在婚前她早已得知自己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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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婚检机构告上法庭 , 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小李|新婚妻子隐瞒艾滋病,丈夫崩溃:我知道就不会娶她,起诉婚检被驳回:这是病人】面对妻子的隐瞒 , 小李悲痛欲绝 , 一是不知道自己是否已被妻子感染 , 二是孩子才刚刚出生 , 艾滋病或许会母婴传染 。
除此以外 , 小李还将矛头指向了婚检机构 , 他认为自己办理结婚登记前 , 和妻子共同在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进行了婚前检查 , 却未被告知实情 。
小李认为如果婚检机构查出妻子患病的事实 , 他是不会与之结婚的 , 婚检机构却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 存在重大过错 , 并且 , 婚检机构还侵犯了自己对配偶身体是否健康的知情权 , 影响了自己决定是否缔结婚姻的自主权 , 导致自己为结婚花费了巨额礼金 , 要求婚检机构赔偿损失 。
因此 , 小李将婚检机构告上了法庭 , 并要求赔偿自己的彩礼损失1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 , 共计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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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请求:艾滋病病人并未被禁止结婚 , 仅暂缓
然而 , 法院却驳回了小李的请求 , 法院认为 ,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而《婚姻法》中对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 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艾滋病是禁止结婚的疾病 。
另外 , 《母婴保健法》中规定:艾滋病属于指定传染病 。 经婚前医学检查 , 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 , 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 ,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 换言之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并未被禁止结婚 , 而是暂缓结婚 。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 ,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 。 也就是说 , 如果婚检机构发现病情应告知女方 , 而无需告知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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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针对这个案件 , 网友们的质疑声一片接一片 。
有网友表示 , 责任完全在女方 , 为什么没考虑过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
该网友认为 , 如果艾滋病患者隐瞒了自己的艾滋病史与他人结婚的 , 在法律上应当视为无效婚姻 。 艾滋病患者的配偶得知实情后要与艾滋病患者离婚的 , 法院应当宣告婚姻无效 , 并且艾滋病患者应当承担必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分页标题
并且 , 艾滋病患者恶意与他人结婚 , 并给他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 , 处以相应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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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支持小李维权 , 认为小李应该有知情权 , "婚检机构连这种这么严重的病都不说 , 那还要婚检干吗?人命重要还是隐私重要?"
但实际上 ,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 , 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 , 为保护其隐私 , 只能告知患病者本人 , 并不会知会配偶 , 虽然大多数人能坦诚相告配偶 , 但也有人选择瞒着另一方 。
对此 , 一位伦理学专家表示 , 在伦理学界 , 这的确存在争议 , 很多人认为因为夫妻这种特殊的亲密关系 , 配偶也应有知情权 , 否则存在不公平 。
配偶没有知情权 , 感染的风险就会增加 。 据统计 , 在单阳家庭内 , 发生HIV性传播的夫妻占全部有性传播危险夫妻的11.99% 。 研究结果显示:夫妻间男传女的危险是女传男的2倍 , 女性年龄越小 , 感染的概率越高 , 年龄小于40岁妇女的感染率高于年龄大于40者 。
来源:(搜狐)
【】网址:/a/2020/0818/1597729166.html
标题:小李|新婚妻子隐瞒艾滋病,丈夫崩溃:我知道就不会娶她,起诉婚检被驳回:这是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