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7吨猪肉遭“捡拾”,近30万元损失无法追回?7年前相似一幕收获不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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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一辆途径江苏东台市富安镇辖区的白色货车在高速上发生车祸,车上10吨冻猪肉散落一地。
该车驾驶员联系处理车祸时,附近村民闻讯而来,不是帮忙清理,而是争先恐后地加入“捡拾”猪肉的队伍。村民越来越多,用电瓶车、三轮车将猪肉“豪横”拉走,驾驶员拦不住,无奈报警处理。
驾驶员表示,丢失了267箱猪肉,共计7吨,损失约28万元。他通过微博发文称,自己“拉了十吨猪肉,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散落的猪肉被当地百姓哄抢,十吨货只剩下了三吨。目前沟通的情况是,剩下的货保险公司给予折价理赔,丢失被哄抢的货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8月10日下午,东台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追回部分散落冻猪肉,对涉嫌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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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口口相传捡猪肉,村民连车门都想拿走
事发后,驾驶员一方面报警处理车祸,一方面查看猪肉的散落情况。他发现自己处在高速路的桥上,有不少猪肉被甩到了桥下。没一会儿功夫,桥下的村民就越聚越多,村民口口相传,纷纷赶来,捡起这些“从天而降”的猪肉,又用电瓶车和三轮车等运走。
货车驾驶员告诉媒体,当时自己站在高速桥上下不去,看到这个场景只能大声制止,但村民根本不予理会。
在其中一段现场拍摄的视频中,还有一位男村民行为更为夸张,骑上电动三轮,除了猪肉,连掉落的货车门也没放过,试图一并搬走……制止无果的货车驾驶员,只好拍下哄抢画面,他说,拍画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取证,锁定哪些人是来哄抢的。
江苏东台市委宣传部公开致歉
10日晚间,东台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文《真诚致歉》,对群众捡拾冻猪肉的行为表达歉意。
“让大家久等了。小东给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道歉,深深鞠躬。
我们所有人一直在努力工作:8月4日凌晨4时许,运输冻猪肉的车辆发生事故,导致部分冻猪肉散落到高架桥下农村道路上,被附近及路过群众捡拾。
8月7日中午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在当地镇村干群积极配合下已找回部分散落冻猪肉。目前,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小东想说的是,对于这件事的发生除了遗憾,我们更深深自责,我们接受媒体和网友的批评和监督。
但是也请大家放心,东台是一座美丽的古城,东台人自古以来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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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截图)
对此,部分网友留言称,应查清事实,如“4号事故,7号报警,中间发生了什么”,尽快寻找解决办法,比如“当地政府先行赔付,然后再追责”,还有网友对宣传部出来致歉表示不解。另有网友注意到了《真诚致歉》中的用词,是“捡拾”不是“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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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捡拾”和“哄抢”间的争议,中青评论表示:
“从物权的角度审视此案,这起事件中的是非曲直十分清楚。张先生车上运载的猪肉不论是否掉在了路面上,其保管权都属于张先生,旁人无权染指。在这种情况下,拿走猪肉的人是‘哄抢’也好,是‘捡拾’也罢,其行为均属于非法侵占,涉嫌违法犯罪。这个道理,不仅警方明白,张先生明白,参与哄抢的当地民众应当也都明白。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是小学就应当懂得的道理。因此,每个在事件中‘趁火打劫’的人,都不能以‘不知者无罪’的理由自辩。”
律师观点:村民行为或涉嫌聚众哄抢罪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纪师俊律师认为,村民哄抢猪肉的行为可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即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盗窃数量较大,或者多次作案,还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对哄抢的组织者、积极参加哄抢者,则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聚众哄抢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此次事件中,被哄抢财务近三十万元,案涉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村民已涉嫌刑事犯罪。车主应要求公安对涉及村民予以刑事立案,对哄抢的主要组织村民追究刑事责任,而对情节较轻村民予以行政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在追责同时,车主可要求退还猪肉或民事赔偿,以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府城律师事务所刘潇潇律师认为,从民事责任来讲,当地村民哄抢占有猪肉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在车主张先生制止并要求村民返还猪肉无果,且此次事件涉及的村民较多的情况下,张先生可通过司法途径状告可能涉案的村民,要求返还猪肉或进行相关的损失赔偿,而未参与抢猪肉的村民可举证自证无责。对于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带头者、非法占有财务较多者,或构成抢夺罪、抢劫罪等罪名,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分页标题
面对他人的不幸,是挺身相助还是落井下石?
早在2013年12月,安徽省铜陵市也曾发生过猪肉散落事件。不过,因为一位市民的挺身而出,未出现哄抢局面。
12月10日清晨,负责铜陵市区某菜市场猪肉供应的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东郊一屠宰场运十头猪的20片猪肉到某菜市场。运至过境公路某宾馆附近路段时,因三轮车不堪重负,车后半部损坏,有7头猪的14片近2000斤猪肉散落在地上。徐某看车能运行,就带着车上的猪肉继续往市场。地上的猪肉,则无人看管,阻碍了车辆的正常运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有过路人见猪肉无人看管,就想哄抢。这时一路过市民龙某赶忙阻止称这可能是从过往车辆掉下来的,并看护报警。
民警到场后,徐某带着一朋友驾驶一辆小货车来现场,连说猪肉是他们的,因车损坏,重新找车来运。了解龙某的行为后,对她感谢不已。民警帮忙徐某等装好猪肉,及时消除了交通阻碍。批评徐某超重运猪肉的不安全危险行为及置猪肉不顾的麻痹思想。徐某表示今后保证安全运输。
同样是猪肉散落,相似的开始,却收获不同结局。
盛友又综合自:封面新闻、澎湃新闻、观察者网、东方网、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等
【 东台市|7吨猪肉遭“捡拾”,近30万元损失无法追回?7年前相似一幕收获不同结局】栏目主编:刘璐 本文作者:上官河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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