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擅自支付冻结的百万执行款,遵义一公司自掏腰包再付百万代价


_本文原题:擅自支付冻结的百万执行款 , 遵义一公司自掏腰包再付百万代价
【贵阳晚报|擅自支付冻结的百万执行款,遵义一公司自掏腰包再付百万代价】位于遵义市余庆县的一家购物公司 , 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不顾 ,将本该由法院处置的百万元房租 , 转给了被执行人某房开公司 。 最终 , 购物公司为此吞下苦果:转给房开的钱追不回 , 还要再次自掏腰包 , 帮房开支付差欠的百万元巨款 。
据余庆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 , 2015年 , 余庆某房开公司为建车库 , 曾以478万元的价格 , 购买了当地市民王某某房屋一栋 。 后因无法付清该款 , 去年4月 , 房开公司大股东王某、罗某以出具欠条的方式 , 差欠王某某未付清的80余万元 。
今年1月2日 , 王某某在多次催收无果后 , 一纸诉状将余庆某房开公司及两名股东告到法院 , 要求三被告及时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 , 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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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认为 , 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 遂裁定冻结、查封余庆房开公司、王某、罗某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 。
“我们还查明 , 房开公司与贵州某购物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 购物公司可能会向房开支付租金 , 于是向购物公司发送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要求协助法院执行 。 ”法官说 。
法院在发送给购物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书中载明: 公司需协助法院冻结本该支付给房开公司的100万元房租 , 并将该钱划至法院账户 。未经法院允许 , 购物公司不得擅自支付 。
但是 , 让法院没想到的是 , 这家购物公司却胆子大 , 不仅不协助配合执行 , 还私自与房开签订补充协议 , 将法院要求协助冻结的115万余元商铺租金 , 提前支付给了房开公司 , 而房开公司则又将该笔钱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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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 , 发现购物公司存在擅自支付行为 , 导致法院冻结款项100万元被转移 , 属于妨害执行 。
面对购物公司无视法院法律文书的行为 , 7月16日 , 执行法官下达《责令追回财产通知书》 , 责令购物公司在当日下午17时前 , 追回擅自支付款项100万元 , 并视情节轻重 , 追究公司及相关人员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
“已经支付的已无法追回 , 责任由我们承担 。 ”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 , 购物公司深感无法推卸责任 , 只好再次掏钱埋单 , 为房开公司偿还差欠王某某的钱及利息、执行费用等93万余元 。
7月18日 , 法院通过转账方式 , 连本带利将执行款93万余元转给王某某 。 收到钱后 , 王某某向法院微信致谢 。
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黄宝华
编辑:石婷 | 审校:冷兵 | 签发: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