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酒后逆向行驶肇事逃逸致两人死亡 司机被终生禁驾

半岛采访人员 尹彦鑫 通讯员 青交宣
【逆向行驶|酒后逆向行驶肇事逃逸致两人死亡 司机被终生禁驾】2018年10月11日21时40分许,于某某驾驶鲁B牌照,小型轿车沿营流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北安供电所北侧路段处驶入路左,遇邹某某(驾驶鲁B牌照小型轿车载李某、邹某铭、邹某辰沿营流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两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邹某某当场死亡、李某、邹某铭、于某柱受伤和邹某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10月1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于某某弃车现场逃逸,后于次日投案自首 。
于某某驾车行驶期间观察不周,并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且肇事后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系事故全部过错,且发生事故后该弃车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其违法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同时被青岛市交通警察支队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