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出台意见:未成年人开房需报备!

即日起 , 杭州市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 , 如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 , 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 , 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 , 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 , 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 , 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5月25日 , 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 。《意见》共17条 , 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 对未成年人开房进行“三询问一报备” , 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谓“三不宜” , 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 。 如 , 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 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开房等 。《意见》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 , 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 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 , 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 。群众如发现有涉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的 , 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 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举报小程序中即将新增的“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等模块进行举报 。联合管理小组在线索的处理调查中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 , 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经初查发现系未成年人犯罪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 , 应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 , 必要时 , 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侦查 。《意见》规定 , 相关场所允许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或未按规定履行阻止、询问、报备等义务 ,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 , 有涉嫌犯罪可能的 ,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必要时 ,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 。 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未及时履行职责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 , 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意见》还就受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进行了规定 。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西子姐姐郑蕾表示——“我们在办案中 , 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 , 大多有‘三不宜’行为 , 出台这一《意见》 , 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处置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 ,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 。 ”“《意见》出台只是第一步 , 我们将根据《意见》的要求开展联合管理活动 , 发现问题 , 解决问题 , 共同筑起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