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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黔江即将执行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12月27日 , 笔者从黔江区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9版)工作部署会上获悉 , 从2020年1月1日起 , 黔江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和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 , 药品目录共计2709个药品 , 118个谈判药品全部纳入黔江区医保按乙类药品报销 。
118个谈判药品全部纳入乙类药品报销范围
近日 , 重庆市医保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80号) 。 按照《通知》 , 从2020年1月1日起 , 黔江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
和2017版相比 , 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药品218个 , 调出药品154个 , 净增64个 。 “主要是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的药品调出 , 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腾出空间 , 新增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药品和儿童用药等 。 ”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 新版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 按规定 , 全国各省市区均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 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 这就意味着全国将实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 。
此次公布了118个谈判药品(西药95个、中成药23个) , 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 , 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 从2020年1月1日起 , 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黔江区医保按乙类药品报销 , 即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 先由参保人员自付10%后 , 再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 。 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 按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执行 , 支付标准包括了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 。 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 , 如有同通用名药物的仿制药上市 , 黔江区将按规定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全区统一支付标准 。
托伐普坦等4种药品医保基金可支付至明年6月
118个谈判药品中 , 其中新增70个药品 , 续约成功27个药品 , 还有4个药品是国家2017年谈判准入、2019年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的药品 , 即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和重组人干扰素β-1b , 这4个药品的协议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 协议期满后医保将不再报销 。 但为保障用药的延续性 , 国家规定 , “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未能成功续约药品的患者 , 各地可制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
因此 , 按照市上规定 , 对黔江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始使用这4种药品进行治疗的医保患者 , 医保基金可按规定继续支付至2020年6月30日 , 之后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 在此期间 , 开展相关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做好替换药品治疗 。
地方医保报销药品从2020年起3年内将逐步取消
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 , 按全国统一部署 , 对各省市过去增补纳入地方医保报销的药品 , 从2020年起3年内将逐步取消 。 其中 , 属于2019年版国家目录删除品种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涉及到10个通用名的药品) , 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黔江区医保报销;属于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的药品 , 从2020年6月1日起不再纳入黔江区医保报销 。 (黄敏) 分页标题#e#
来源:(中国网)
【】网址:/a/2019/1231/j1332204.html
标题:黔江即将执行最新版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