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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 重庆坠楼案受害者之一霍某的遗体在重庆火化 。 南都采访人员通过家属核实 , 霍某系綦江区三江中学的高三学生 , 来重庆是为了参加艺考培训 。 30日上午 , 南都采访人员联系上了霍某家属代理律师 ,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 。 他的助理即将前往坠楼男子的老家武汉 , 争取能够见到该男子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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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报道 , 据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25日通报 , 12月24日20时20分许 , 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 , 砸到两名行人 。 附近巡逻民警迅速开展处置 , 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 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 , 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 , 31岁 , 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 , 排除刑事案件 。
陈晔表示 , 28号晚上他受霍某父母委托成为该案代理律师 。 目前死者父母已经委托其代为处理后续的法律事宜 , 他会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金额 。
目前 , 受害者家属及其律师团队还未见到坠楼男子家属 , 且另据陈晔得知 , 截至30日坠楼男子李某的遗体仍未被认领 。 陈晔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他的助理已经准备前往武汉 , 力争能够和坠楼男子的家属见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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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被砸中去世的小霍 。
陈晔称 , 家属从警方得知 , 坠楼男子是从公寓式酒店坠落 。 他表示 , 酒店毕竟是特种行业 ,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陈晔表示 , 由于坠楼男子已身亡 , 已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 同时由于现实中的自杀者往往经济状况较差 , 被砸的受害者家属也常常难以获得赔偿 。 陈晔将根据后续调查的实际情况考虑将酒店公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加为被告 , 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分页标题#e#
霍某父亲曾告诉陈晔 , 无论补偿多少 , 他的女儿也回不来了 , 所以他愿意选择原谅李某 。 “这位受害者的父亲 , 算是一部分父亲群体的代表:他们勤恳、老实、善良、为了子女劳苦一生 , 虽文化不高 , 但明事理 , 甚至有常人没有的胸襟 。 “陈晔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事发后 , 这位父亲主动为包括坠楼男子在内的三位死者献上鲜花 。
“如何能避免这样的悲剧 , 显然需要多方反思 。 因为你无法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准备自杀的人身上 。 ”陈晔总结道 。
采写:南都见习采访人员 周斐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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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址:/a/2019/1230/j1331581.html
标题:重庆被坠楼者砸死的高三女生火化!家属委托律师赴武汉找对方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