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广州花都瑞岭村原书记为首11人涉黑团伙受审 , 主犯获刑十六年半
南都讯 采访人员冯芸清 广州市纪委监委27日在官网发布消息 , 广州市花都区一黑社会组织头目一审获刑十六年六个月 。
近日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对以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原村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彭美林为首的1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公开开庭宣判 , 其中主犯彭美林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 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至此 , 盘踞在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长达5年之久的黑社会组织彻底覆灭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 花都区纪委监委将群众“痛点”作为工作重点 , 聚焦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及扶贫攻坚等领域 , 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漠视群众利益等黑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 , 截至今年11月 , 共处置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8条 , 立案45件 , 处分33人 , 移送司法机关11人 。
“既要铁面执纪 , 坚持反腐打‘伞’同频共振 , 也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 对彭美林案件背后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我们也绝不轻视 。 ”花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
在联合公安机关对彭美林等人涉黑涉恶问题立案调查的同时 , 花都区纪委监委同步联合区委组织部对赤坭镇党委违规吸收有犯罪前科的彭美林入党开展责任到查 。
“彭美林多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前科累累 , 在当上瑞岭村村委副主任后 , 为了能‘更进一步’ , 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 , 要求入党 。 赤坭镇党委及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未认真审核调查彭美林入党材料 , 违反发展党员的程序规定 , 将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彭美林发展为党员 , 间接助推了彭美林犯罪团伙日益壮大 。 ”花都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说 , 在实现瑞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 , 彭美林更加肆无忌惮 , 其身后“马仔”逐渐形成固定团伙 , 在瑞岭村及其周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 , 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秩序 。
2019年初 , 花都区纪委监委对彭美林作出开除党籍处分 , 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 同时对包括赤坭镇原党委书记在内 , 在彭美林违规入党过程中存失职失责的问题5名干部视责任轻重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 分页标题#e#
广州花都瑞岭村原书记为首11人涉黑团伙受审 , 主犯获刑十六年半 []
编辑:任国庆
广州花都瑞岭村原书记为首11人涉黑团伙受审 , 主犯获刑十六年半 []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址:/a/2019/1227/j1328764.html
标题:广州花都瑞岭村原书记为首11人涉黑团伙受审,主犯获刑十六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