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12月25日电 据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 , 12月24日20时20分许 , 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 , 砸到两名行人 。 附近巡逻民警迅速开展处置 , 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
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 , 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 , 31岁 , 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 , 排除刑事案件 。 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警方发出通报坠楼男子是跳楼自杀↓↓↓
市民悼念被坠楼者砸死女孩 目击者:有个人跑开了没砸到12月26日 , 重庆被砸女生倒地位置附近 , 有市民自发献花悼念 。 附近店主称 , 事发时是三个人一起走 , 有一人躲开了 , 两个女孩没躲开 , 跳楼男子住在涉事公寓楼的旅馆里 。 涉事公寓楼分布有多个旅馆及办公单位 , 第30层的9号房已被贴上封条 。
那么 , 坠楼砸死人到底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坠楼者若砸死他人自己生还 , 该如何追责?坠楼者与被砸者均死亡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身就是轻生 , 但是轻生的同时砸死人让很多无辜人士受害 , 那么自杀坠楼砸死人怎么办?
律师: 男子自杀坠楼 涉过失致人死亡罪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 李某自杀坠楼 ,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由于李某已死亡 , 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余超指出 , 但在民事上 , 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余超表示 ,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分页标题#e#
此外 , 余超指出 ,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跳楼导致路人死亡 法律判决案例
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法院判赔150余万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一小区发生一起跳楼致多人死亡的悲剧 , 年仅20多岁的小伙侯某(化名)跳楼后砸中了正在楼下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 。 除了当场死亡的侯某和小陈外 , 张容送医院抢救6天后 , 也因治疗无效而死亡 。 事件发生后 , 张容家人将侯某父母及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 最后 , 侯某父母赔偿张家150余万元 。
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跳楼砸死路人获刑三年六个月2013年9月26日 , 汕头一名男子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 , 产生幻觉 , 以为有人要抓捕他 , 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 。 随后从天台跳下 , 谢某坠落后 , 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 , 导致陈某抢救无效死亡 。 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 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 , 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 , 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 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鉴于谢某自愿认罪 , 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 , 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 , 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 , 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来源:(未知)
【】网址:/a/2019/1227/j1328725.html
标题:坠楼男子是跳楼自杀,重庆市民悼念被坠楼者砸死女孩,律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