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今年10月初 , 一名台湾男子在香港抢劫价值99万港币(约合88.6万人民币)的手表后逃回台湾被捕 。 台湾向香港特区政府提请司法互助 , 香港保安局表示 , 香港无法律与台司法互助 , 但随时接受疑犯来港自首 。
据港媒12月21日报道 , 台湾“法务部”官员证实 , 已经通过陆委会正式向香港特区政府提请司法互助 , 希望取得香港案发现场的监控片段、受害人书面证供等 。
对此 , 香港保安局回应称 , 香港没有法律跟台湾当局进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 , 香港警方已将事件列为抢劫案 , 如疑犯愿意来港自首 , 港方随时接受不会有任何限制 。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 台中地检署经香港警务部门传真提供犯嫌人资料请求协查 , 于11月11日展开搜索 , 拘提林姓男子到案 , 查扣不法所得现金270万余元新台币(约合63万元人民币)、劳力士手表4只 , 以林姓男子涉嫌犯“加重强盗罪”而且有逃亡、毁灭证据的嫌疑 , 申请羁押获准 。
男子在港抢劫后返回台湾 , 台当局提请司法互助请求 , 港府回应了 []
台湾警方抓捕嫌犯 TVB视频截图台中检警追查 , 林姓男子除香港抢劫案 , 初步判断还犯下4件以上抢劫案 。
台中地检署为求事证完备 , 希望取得案发现场监控画面、被害人笔录等证据 , 日前向“法务部”提出请求 。 据悉 , “法务部”已将请求通过陆委会向港方正式提出 。
据《南华早报》报道 , 林姓男子10月6日上午抵达香港后 , 假扮顾客进入尖沙嘴么地道一家钟表店 , 用疑似手枪的武器威胁店员并抢走两支手表 , 总价99万港币(约合88.6万人民币) 。
店员随即追至店外并与疑犯扭打 , 期间“武器”掉到地上 , 事后被证实为气枪 。 疑犯最终沿着河内道方向成功脱逃 。
香港警方搜索了附近区域 , 但未能发现其踪迹 。 调阅监控录像后发现 , 他已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机场 。 一名执法人员称 , “疑犯在抵港的当天就乘飞机逃回台湾 。 ” 分页标题#e#
而航空公司确认 , 疑犯持有台湾旅行证件 。 据悉香港警方曾试图联络台当局以确定其身份 。
港府消息人士承认 , 除非疑犯返回香港 , 否则很难提起诉讼 。
南早指出 , 这是继在台湾杀害女友、引发“修例”风波的港人陈同佳后 , 又一名罪犯因港台两地缺乏引渡条例而逍遥法外 。
报道引述港府消息人士表示 , 除非嫌犯回到香港 , 否则无法起诉他 。 但在现行制度下 , 这名嫌犯在台湾是自由人 , 港府无法要求台当局将他逮捕并送回香港受审;而港府也不会把监视器画面等证据移交给台湾 。
这起抢案发生在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获释前夕 , 港府人士指出 , 嫌犯可能因此案意识到台港之间的司法漏洞 , 因而选择到香港犯案 。
台湾《联合报》此前曾在报道中将该嫌犯形容为“台版陈同佳” 。 “陈同佳案”发生于2018年2月 。 案件死者为潘晓颖 , 系犯人陈同佳的女友 , 二人同为香港籍 。 陈涉嫌杀害潘晓颖 , 后独自返回香港 , 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 该事件被称为“台湾杀人案” , 或者“陈同佳案” 。 被害人潘晓颖被杀害时 , 怀有身孕 。
因为事发地为台湾 , 香港与台湾两地并无“引渡条例” 。 因此 , 香港籍的陈同佳无法以“故意杀人”定罪 。 最后 , 陈因洗黑钱案被判监29个月 。
延伸阅读: 除了鞠躬致歉 , 陈同佳出狱后还说了啥?他是香港风波的“导火索”
“对于社会 , 对于香港人 , 我只能对不起……”面对众多媒体 , 陈同佳鞠躬、致歉 。 10月23日 , 台湾杀人案嫌犯、香港青年陈同佳在港刑满出狱 。 接受采访时 , 他向死者潘晓颖家人道了歉 , 同时也表达了赴台自首的意愿 。 而对于自己引发的今夏香港风波 , 他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
上午9时许 , 陈同佳身穿运动装在牧师管浩鸣的陪同下现身香港壁屋监狱外 。 来到等候多时的采访人员们面前 , 他深鞠一躬 , 语速较慢地说:“首先我想向晓颖的家人说声对不起 。 我明白 , 因为我做了些无可挽救的错事 , 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痛苦 , 我自己的内心也一直受责备、受谴责 。 所以我愿意为了自己的冲动 , 为了自己犯下的错事 , 回台湾自首、受审、服刑 。 希望她的家人能够稍稍释怀 , 也让晓颖能够安息 。 ” 分页标题#e#
陈同佳还向家人表示感谢 , “就算我犯下了一个弥天大错 , 爸妈都对我不离不弃 。 我不敢说可以报答他们 , 但我会记住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 。 ”
“最后 , 对于社会、对于香港人 , 我只能……对不起!希望各位给我个机会重新做人 , 给我机会回报社会 。 ”说罢 , 陈同佳再次鞠躬 。
随后 , 一些港媒抛出“什么时候回台湾”、“你是不是自愿的”等问题 , 陈同佳均未作回应 。 他和管浩鸣登上一辆私家车 , 离开了监狱 。
2018年2月 , 陈同佳在台湾涉嫌将女友杀害 , 后独自回港 , 次月被香港警方拘捕 。 由于命案发生在台湾 , 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 , 故无法追究其命案官司 , 香港特区法院今年4月仅以“洗钱罪”将陈同佳判监 。 6月 , 香港爆发了以此案为导火索的“反修例风波” , 并持续至今 。
上周 , 管浩鸣透露他已劝服陈同佳赴台自首 , 陈也已去信林郑月娥称自己决定自首赎罪 。 但台湾方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 , 一度将陈同佳列入禁止入境名单 。
直到这两天 , 台方一再改口 , 表示希望派员赴港押解陈同佳 。 港府随即发表声明 , 称此做法等于跨境执法 , 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 , 完全不能接受 。
23日上午 , 台当局又辩称“并未限制陈同佳入境” , 台方必须掌握陈的行踪 , 因此要禁止他与预定陪同人员作网上签证 , 必须到临时柜位申请落地签证 。 “陈同佳若真心要到台湾接受法律制裁 , 仍有方式可以申请入境 。 ”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观察者网北京日报)
【】网址:/a/2019/1222/j1323458.html
标题:男子在港抢劫后返回台湾,台当局提请司法互助请求,港府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