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改检察官法 进一步明确检察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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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丁小溪白阳)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检察官需具备全日制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再放宽学历条件。





草案保留了目前关于担任检察官须年满二十三岁的规定,同时明确检察官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时指出,草案按照检察官管理的职责义务和权利、遴选、任免、管理、考核奖励和惩戒、保障等顺序进行,章节更加精简,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具科学性与操作性。





草案将“办案质量效率连续两年不达标,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增设为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法定情形之一。同时,草案增设检察官降职规定,即“检察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检察官降职,应当降低一个检察官等级”。





根据草案,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检察官中产生。